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办理指南


一、档案转入手续办理

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4〕90号)文件要求,内蒙古生源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档案,由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保管。

档案转寄邮寄地址如下:

档案转递单位名称: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

档案转递单位所在地: 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

档案转递单位地址 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教育厅101室

档案转递单位邮编: 010011

单位联系人:就业中心档案室

联系电话:0471-2856808

二、档案转出手续办理

有以下4种情况:

1.已在区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

所需材料:

①劳动合同或者就业协议复印件。

②调档函原件及复印件。

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升学为少数民族骨干博士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

所需材料:

①与自治区教育厅、就读学校签订的升学博士定向协议书复印件。

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。

③就读学校调档函原件及复印件。

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3.签订在职定向协议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

所需材料:

①与自治区教育厅、就读学校、报考时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协议书复印件。

②报考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。

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4.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

毕业生服务期满后,档案转回生源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

所需材料

①毕业证复印件。

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办理流程如下:

档案转递操作流程:

电脑操作:登录www.nmbys.cn进入北疆就业网,点击平台右上角“我是学生”进行注册,注册成功后进入“个人中心”,在下方“就业手续办理”栏目内,点击“区外毕业生报到”,进入内蒙古生源区外毕业生报到登记,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。其中培养类别选择“少数民族骨干计划”,档案来源选择“转入省就业指导中心”,是否落实档案接收单位选择“是”,并填入单位收档人员的姓名、电话和收档单位地址。

手机操作:在微信客户端关注“北疆就业”,点击右下角“用户中心”后,点击“我是学生”,按照提示要求进入“学生中心”。在 “就业手续办理”菜单内,点击“区外毕业生报到”按照提示要求操作即可。

注意:服务期已满的毕业生,是否落实档案接收单位选择“否”,无需填入收档单位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,档案将被邮寄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。

三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和档案的借用办理

1.毕业生借用毕业证和学位证

所需材料: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2.毕业生借用档案

所需材料:

①用人单位审核档案的公函原件。

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四、党员档案材料转接办理

所需材料:

①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复印件。

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五、用人单位审查毕业生档案办理

毕业生求职过程中,用人单位来我中心审查毕业生档案

所需材料:

①用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。

②用人单位档案审查人员的工作证或身份证。

注意事项:

1.办理前提为毕业生档案、毕业证和学位证已到我中心。

2.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委托他人办理的,需要提供委托书(委托书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本人手写签名)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联系地址: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教育厅101室

咨询电话:0471-2856808,0471-2856688